因认为“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擅自传播影视作品《何以笙箫默》,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的运营单位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停止提供《何以笙箫默》的在线播放业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万元;在其运营的“江苏(南京)IPTV”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何以笙箫默》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为“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何以笙箫默》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认为,《何以笙箫默》系热播影视作品,截止至2016年1月,仅在原告网页平台累计的点播数就已经突破23亿次;被告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