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减缴力度最高可达85%。办法规定,对于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査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以及复审费,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减缴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70%。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工商总局的这一规章将深刻影响互联网行业。针对互联网上出现的各种新型广告形式,《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作出了宽泛的定义,付费搜索、基于搜索的精确推广、热门推荐等均属于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要求互联网广告应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识别,禁止拦截、过滤他人正当经营的广告,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更高的审查义务,弹出广告应确保一键关闭。违规行为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在专利公报和发明专利单行本中增加两项著录事项内容的公告》:为了准确标识和便捷利用中国专利文献的著录事项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6年9月7日起在专利公报和发明专利单行本中增加两项著录事项内容,增加的著录事项名称及其INID代码为:(65)同一申请的已公布的文献号,项下为申请公布号;(43)申请公布日。
全国人大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并且,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知识产权,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9月1日是学校的开学日,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也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高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对于可能的学术不端行为应成立调查组,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应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