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2010年收购Sun Microsystems时,施密特正参与谷歌授权谈判。施密特称,根据他研发Java的多年经验来看,他认为谷歌无需通过谈判就应该被允许使用Java应用程序接口(API),Sun Microsystems以开源和免费方式推广它们,而非通过授权或出售方式。
2010年,甲骨文将谷歌告上法庭,称谷歌安卓系统有37个应用程序接口(API)侵犯了其编程语言Java的版权。甲骨文认为,谷歌只有获得许可才能使用Java API研发安卓系统,并据此要求高达90亿美元的赔偿。而谷歌认为,他们遵循版权法,并合法使用Java软件代码,为此无需支付版权费。
谷歌通过电子邮件发表声明称:“无论是对于安卓生态系统、Java编程社区还是依靠开放免费编程语言开发创新消费产品的软件开发者来说,今天的裁决都代表着巨大胜利。”
然而甲骨文首席律师多里安·达利(Dorian Daley)表示:“我们坚信谷歌在开发安卓系统过程中非法复制了Java的核心技术,借此进入移动设备市场。甲骨文提起诉讼的目的是阻止谷歌的非法行为。我们认为有无数理由支持上诉。”但有阿法律专家认为,推翻这一裁决将会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