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应以商标标识是否用于识别商品来源为标准。APP软件名称当仅用来描述功能、用途或表征特定用户群体时,并没有发挥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这种使用方式属... 详情>>
针对捷豹路虎有限公司(简称“路虎”)和江铃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铃”)之间的汽车外观专利无效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就三件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做出决定,宣告路... 详情>>
6月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了第12批4件指导性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其中,指导案例58号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 详情>>
互联网“搭便车”常见以下几类: 一、抢对方内容,如用爬虫抓取网站内容为已用; 二、夺对方用户、流量,如用技术软件从对方网站攫取流量,滥用占用对手关键词引流; 三、傍... 详情>>
5月27日消息,美国旧金山联邦法庭陪审团今日做出裁决,认定谷歌安卓操作系统并未侵犯甲骨文版权,因此驳回甲骨文索赔90亿美元的诉讼请求。此项裁决 结束了谷歌与甲骨文长达6年的... 详情>>